從整體效益看開放資料政策之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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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3/07/05

近來由於網路普及、檢索等資訊科技進步,以低成本、快速即時提供開放資料的環境已成熟。隨著雲端服務興起,巨量資料分析技術發展可望促進開放資料之運用,帶動可觀經濟效益。整體而言,開放資料之綜效可從三個面向來看:

藉由公開透明、提高民眾信任度

開放資料以可再利用形式提供,民眾可自行或經由民間企業服務,取得充足分析資訊,了解政府之施政方向、產業政策與行政措施等。提供公開透明資訊,除便民之外,亦可提高民眾對施政之信任度。例如交通資料或尋找停車位等服務,以及2012年實施的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皆是來自開放資料的成果。

鼓勵民眾參與、增進官民協同合

運用廣泛多元之開放資料,政府可與民間共享共用資料,協同合作提供開放服務,同時亦促進民間創造各種新服務。政府最大宗的資料包括警政、戶政、地理圖資、氣象、觀光、醫療,這些資料一旦開放,資料加值分析業者,以及觀光、旅遊、保全、顧問服務等相關行業都可望受惠。 

活絡經濟發展、提昇行政效率

運用開放資料,經過編輯、加值與分析,將創造新商機,提高作業效率,達到活絡經濟之效益。根據歐盟EC預估,每年開放資料對歐盟創造之整體經濟效益可達400億歐元。美國氣象相關機構亦指出,開放氣象資料給民間相關服務業者,每年可創造4到7億美元的營收,與4,000個就業機會。更遑論,因資料開放縮短蒐集時間,提高作業效率,所節省的時間成本。

然而,儘管開放資料預期帶來可觀效益,但亦不可忽視其潛在風險,因此對於開放資料需有完整全盤思考,以免未蒙其利先受其害。例如,適合開放的資料集為何?以何種開放形式?開放對象為何?個資或資安防範機制是否完備?如何符合社會公義原則,以及相關必要資訊技術發展等,都必須進行妥適規劃設計。

面對上述問題,政府可借鏡先進國家的作法與經驗,避免閉門造車,以縮短學習曲線。我國開放資料政策尚處於起步階段,真正落實仍有漫漫長路,存在許多待克服課題。

首先,各部會現有資料欄位與格式混亂,有待重整與統一格式;為加速資料之開放與釋出,也需要法令政策與資訊技術之支援方能順利推動。因此,在推動開放資料過程中,政府角色著重於訂定資訊架構、相關法令與政策宣導等,健全發展之基礎環境為主,衍生或創新服務則由民間依市場機制運作,應較有助於加速開放資料願景之落實。

關鍵字: 開放資料 ; 資料經濟 ; 巨量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