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發展」已是多國關注焦點。如歐盟2021年3月發布「2030數位羅盤」(2030 Digital Compass)提出:希望為企業、公民建構出以人為本與朝「更繁榮數位未來」的總體發展願景。數位是「國力」,亦是國家產業發展路徑的策略選擇。
歐盟依循願景提出眾多「戰略思考」。如在2021年國情咨文提及歐盟的數位未來時,提及「我們必須確保歐洲在未來,不會處於嚴重依賴的處境」、「相信歐洲將引領未來市場,而且不僅僅是一個承包商」。
芬蘭、西班牙等形塑該國的數位羅盤、十年規畫,也提及相近的理念。提出建立國家數位戰略目的是要讓國家成為國際數位「先驅者」,並可讓國內的數位、軟體產業具國際競爭力。日本、南韓也指出國家競爭力的重要性。兩國也個別提到「數位後進國」概念,指出國家數位中長期規畫是為呼應日益加劇的國際競爭,並試圖提升本國在數位世界的全球價值鏈位階。
無論是「依賴發展」(Dependent development)或「後進國發展」(Latecomer development)概念,都源於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新興工業化國家的發展經驗,被政治經濟學者歸納在「區域經濟」、「後進國家產業升級」等不同學科範疇。也就是藉由有效的政策工具與手段,降低本國產業與科技發展對於海外進口的依賴,並促進本國產業實現成長與超越。
「後進國家產業升級」概念近年在多國討論國家數位發展的中長期規畫時被經常提及,以日本、南韓經驗看,所指涉的「後進國」與過去熟悉的已開發國家、開發中國家的類型學分野不同,是指軟體、資訊服務層面上的「數位後進國」。許多議論並非針對國家產業經濟現況,而是對於「未來競爭力」的憂慮。
與「後進國」的概念相似是歐盟提的「嚴重依賴」處境,也反映出數位產業具有超越傳統國境的特徵,是無法避免的「外生力量」。如未有引導,便可能產生本國關鍵產品與服務的「外部依賴」現象,不利於國家數位、軟體產業與生態系的養成。
關於提振本國數位、軟體產業的全球位階,早在2000年代、2010年代就已出現。杜克大學福庫商學院的Ashish Arora等人就比較巴西、中國大陸、印度、愛爾蘭、以色列軟體產業發展策略,歸納這些國家藉由將自身鑲嵌到全球軟體產業的供應鏈體系之中,及藉由何種策略扶植本國軟體產業發展。
近年隨著大型語言模型技術進展,日本、法國、德國、南韓、以色列等國宣示建構其「語言」的大型語言模型,這些「非英語系」國家推動自身大型語言模型計畫的同時,孕育本土企業與生態系亦是重要目標。
進一步整合歷史上振興本國數位產業的經驗,大致可分三種類型:第一種類型以歐盟為代表,是期望在未來的全球數位國境上取得產業發言權者,而在策略選擇會先建立相關的數位規範。第二種類型以印度、部分東歐國家為代表,先嘗試成為歐美各跨國企業軟體服務「代工者」,藉此引入海外數位技術與服務經驗,但也可能陷入純為代工者的處境。第三種類型以南韓為代表,這些國家內部已有豐碩製造業或產業群聚,並將國家的數位發展策略與國內產業結構轉型議題相結合,選定有利基的產業活動作為數位科技、服務的驗證場域,培育本國軟體企業的能量。
無論何種類型,都證實國家建構數位發展中長期規畫的「雙面性」,一面是對國家願景與價值的形塑,另一面與扶植本國數位產業與生態系發展有關;後者更是被視為國家競爭力重要基礎。不過,在普世皆同的發展策略,也必須考量本國的產業價值鏈位階及產業結構、相對競爭優勢而定。
(本文刊登於2024/3/31 經濟日報A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