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反壟斷之訴對Apple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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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2/04/22
近期各國政府紛紛對蘋果(Apple)祭出反壟斷大刀,包括美國、歐盟、南韓、日本、俄羅斯、義大利、法、英等已啟動對Apple反壟斷調查,甚至荷蘭對蘋果進行每周500萬歐元連續裁罰。深究各國判罰理由,主要源自於Apple App Store營運方式兩大爭議:第一,以隱私、安全為名,形塑封閉式App Store生態;第二,向開發者收取30%蘋果稅的收費制度。
 
目前各國大都提出三大主張,第一是鬆綁IAP政策,開放App可使用第三方支付。蘋果與各國監管機關對封閉式Apple App Store意見分歧,蘋果認為封閉生態可減少攻擊iOS系統惡意軟體,讓iPhone手機更安全,所有欲上架的App均須經審查,不允許透過網路瀏覽器或第三方平台的側載行為。還實施應用程式內付款(IAP)綑綁政策,若App服務涉及付款(如購買遊戲、電子書),則強制使用蘋果支付系統,但該規範僅針對iPhone、iPad等行動裝置。
 
主管機關認為,蘋果綁定自家服務以獲得超額利潤、降低創新,扼殺開發者與其他支付系統業者(如金融科技新創)創新,讓消費者承擔更高價格。
 
第二大主張是開放側載,用戶可從瀏覽器及第三方來源下載App。目前有美國、歐盟訴諸法案迫使其開放用戶側載第三方app。去年1月美國參議院與歐盟分別通過《美國創新與網路選擇法案》、《數位市場法案》,讓消費者可透過瀏覽器等下載App,無須綁定於單一App Store入口,禁止科技大廠於平台服務上實施歧視性條款、也不得限制其他競爭對手產品來促進App市場競爭。
 
第三個主張是增加市場資訊透明度。IAP綑綁政策下,蘋果得控制其他開發商與用戶間關係,讓開發者無法透過App Store了解訂閱用戶資訊、無法提供後續優惠消息,App Store缺乏透明度形成市場競爭障礙。甚至蘋果可能憑藉主導力量影響App市場,藉蒐集數據改善自家服務,如取得競爭者定價與用戶資訊,讓競爭對手落於不利位置。
 
各國討論蘋果稅議題上,主要針對Apple IAP綑綁政策,而非直接討論何種比例方才合理,因為難以舉證。如美國法院對蘋果反壟斷案判決,即使法院認為蘋果提出該30%金額為知識產權許可費,用以投資隱私、安全的說法是一種藉口,但也無法舉證裁決來調降比例。因此多國關注重點為鬆綁App支付無須受限於Apple,就能讓開發者使用替代平台而繞過蘋果稅。
 
尤其是新聞訂閱、媒體串流、健身服務等蘋果自家軟體也與這些App競爭,卻不受高額費用限制,如Apple Music無須像Spotify支付30%費用,Spotify不僅與蘋果服務競爭,還得將30%收入付給蘋果,使Spotify在App Store訂閱費用高於自家網站,來彌補蘋果所要求的佣金。
 
蘋果以安全隱私為名反對開放第三方平台付費機制,不肯向各國監管機構妥協,選擇採取拖延戰術,極力與主管單位協商可接受之最低改革幅度,同時爭取時間賺取營收。追根究抵其原因,除App Store為高利潤業務來源,亦是垂直整合策略下能綁定iPhone硬體銷售的行動服務。
 
預估在全球反壟斷壓力下,勢必打亂現行蘋果手機軟體服務商業模式,迫使Apple App Store逐步開放,包括允許第三方支付平台的連結。可預期IAP規範鬆綁後,未來或將衝擊軟體服務營收、甚至營收下滑。
 
然而,蘋果以自身財務利益出發,要求即使開放替代支付平台,開發商也需支付一定比例佣金,來降低衝擊幅度也是可理解之事,然而需調降多少比例,則視各國主管機關態度而定。
 
(本文刊登於2022/3/27 經濟日報A11版)
關鍵字: 蘋果 ; IAP ; 反壟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