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國家自駕車政策發展現況
  • 1565
  • 出版日期
    04月12日, 2019
  • 作者
前言

自動駕駛解放人的駕駛行為,意味著未來駕駛的角色將從人類轉移至機器/系統,勢必將帶來新興責任關係、商業化資格認定、保險體制、數據保護與隱私等問題。綜整美國、德國與日本,三國皆屬於傳統汽車產業大國,其廠商積極布局自動駕駛技術,政府為維護並持續其汽車產業前景,扮演為其梳理並修訂不適用且阻礙自動駕駛技術發展之法規與規範,遂使美德日三國之自動駕駛政策與法規修訂與建立,相較於其他國家屬於領先國家。我國《無人載具科技創新實驗條例》於2018年11月通過,實為我國自駕車創新邁進大步,雖相較美德日政策與法規制定較慢且較保守,而在全球尚無「最佳解」的自駕車政策與法規制定之此時,其他國家政策發展方向與思維值得我國思考及參考。

目錄
    美國自駕車主要政策分析
    德國自駕車主要政策分析
    日本自駕車政策分析
    結論
    附錄
圖目錄
    圖一、美國自駕車重要政策與法規沿革
    圖二、AV3.0發展原則與策略
    圖三、美國歐巴馬政府指定的10個自駕車試驗場域
    圖四、美國已頒布自駕車法規與行政命令的區域分布
    圖五、德國自駕車重要政策與法規沿革
    圖六、日本自駕車重要政策與法規沿革
表目錄
    表一、FAVP與ADS2.0的比較
    表二、美國各州自駕車道路測試規範開放程度
    表三、《策略方案》六大領域說明
    表四、《倫理指引》20項倫理準則
    表五、《自動駕駛汽車道路測試指南》與《遠程自動駕駛系統道路測試許可處理基準》比較
    表六、美德日三國主要政策暨法規綜整
推薦報告
  • 以上研究報告資料係經由MIC內部整理分析所得,並對外公告之研究成果, 由於產業倍速變動、資訊的不完整,及其他不確定之因素,並不保證上述報告於未來仍維持正確與完整, 引用時請注意發佈日期,及立論之假設或當時情境,如有修正、調整之必要,MIC將於日後研究報告中說明。 敬請參考MIC網站公告之最新結果。
  • 著作權所有,非經本會書面同意,不得翻印或轉讓。
  • BACK
    評論此篇報告
    您的評論已送出
    我們會竭誠盡快地回覆您。
    分享此篇報告
    Facebook
    Line
    複製連結
    登入
    正式會員第一次使用,請輸入會員編號/會員密碼/Email,系統會偵測第一次使用,註冊/認證之後,即可上線使用

    不是會員?

    邀請您申請免費試閱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