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外情,增己力:數位經濟政策發展新思維
產業趨勢前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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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23/08/08
科技發展驅動產業典範轉移,由大型電腦時代到現在新軟體時代,從歷史軌跡來看,破壞性衰退將帶來更高的成長,也開啟新的時代。現階段的「新軟體時代」,即是透過數位科技,結合創新商業模式,除加速各種垂直產業(如:醫療、製造、零售等)數位轉型,也帶來各種新商機,COVID-19更加速了這個進程,使人類依靠軟體的程度更甚以往。
 
國際大廠領導者亦對未來軟體將改變人們的生活提出相關看法,如:Amazon執行長Andy Jassy認為:疫後人們不會100%回到辦公室,這讓未來企業更依賴雲端技術。Saleforce執行長Marc Benioff表示:人們必須開始接受能在任何地方工作、生活,且都是在數位化的情境下執行。Oracle前執行長Larry Ellison提出:疫情是一個對企業的壓力測試,這迫使他們不得不依靠數位力量增加韌性。以上論點不約而同點出,因應外部變化不論是生活或是工作模式,皆與以往有很大不同,且這些變化皆進入一個新常態。
 
在過去的幾十年,數位科技已成為所有部門和經濟體中最具破壞性和改變的力量。AI、5G及虛實融合等發展趨勢,正改變人們生活的樣貌,也在顛覆以往的產業遊戲規則。這些科技的破壞、創新和傳播速度是前所未有的,對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深遠的影響,同時改變了原有設備業者的營運模式,也帶動新興平台業者的興起。因應數位經濟發展,包含既有設備業者也不再單一提供設備硬體,而轉為提供設備服務,如飛機引擎大廠GEAE與輪胎大廠Michelin等,另也為平台業者開拓出新的市場商機,如Uber、Airbnb等。
 
面對數位經濟發展,全球數位經濟政策可歸納以下三大重點方向:
 
1.解決全球數位鴻溝:數位科技在全球加速擴散,為人們和社會提供新的機會,但世界上仍有近一半人口(約37億人)無法上網,其中大多數在低度發展國家。COVID-19危機更是凸顯了這種差距,無法上網的人無法從遠距教育、遠距工作或遠距醫療服務中受益。
 
2.合作監管數位經濟:數位世界涉及人們日常生活的各個方面,各國已意識到必須監管那些對其公民的生活中具關鍵影響的技術,重新思考數位時代下主權的本質。
 
3.採取強有力的網路安全措施:隨著人們將生活轉移到數位,安全風險也呈指數級成長,常暴露於危險之中而不自知,因此不論是企業或個人的隱私保護與資料安全,將是不得不提早布局的風險議題。
 
就國家層次來看,數位化對人類和社會的潛在利益是巨大的,大多數OECD成員國和夥伴經濟體都建立了國家數位策略,策略治理方法不外乎兩種,包含成立協調辦公室,由總統直接領導,又或者是成立專責部會來負責策略的制定和協調。臺灣採取後者,成立數位發展部,負責推動我國數位政策的創新與變革。
 
觀察國際數位政策發展規劃,2021年3月歐盟提出2030 Digital Compass(2030數位羅盤)政策,期望透過歐洲數位化轉型的願景與路徑,使歐盟人民可享有高品質的網路連線、降低區域內的數位落差、具備足夠的數位技能以及享有良好公共服務。同屬歐盟會員國之一的丹麥2021年將「國家級數位策略」納入發展項目,並於2022年發表「新國家數位化策略」。另在亞洲國家部分,韓國2020年推出首個數位經濟政策「Digital New Deal」,亦在推動兩年後,因政黨輪替由新任政府所提出之「Digital ROK」所取代。新加坡於2014年宣示「智慧國家倡議」(Smart Nation Initiative),並於2018年發布「智慧國家2025計畫」(Smart Nation 2025)計畫書,規劃新加坡數位轉型推動策略與重點工作,推動經濟、政府與社會全方位數位轉型。
 
由前述主要國家之數位政策發展,其發展核心與願景亦有不同,主要可以歸納以下發展思維:1.以「人」為核心,著重數位平權、包容等發展策略,達「全民數位社會」國家之願景發展。2.以「數位經濟與產業」發展為核心,以取得全球數位發展地位,建立「數位產業發展」國家為願景。而回到臺灣數位政策發展思維上,可以發現需要考量的面向將更為多元,除了需思考如何要維持或取得數位產業發展在國際的領先地位與競爭力外,在數位發展上更要兼顧人權與不同族群的需求,同時思考如何透過數位科技來解決中長期社會發展之問題,如:高齡少子化等,來做為臺灣數位發展路徑的思維。
 
綜合以上,透過借鏡主要國家在數位政策規劃與發展核心思維,搭配我國關注的數位經濟發展重要議題下,擘劃國家整體數位發展政策方向與核心思維,利用有效政策決策支援與協作機制,提升我國數位發展政策治理量能;描繪臺灣數位發展施政藍圖,最終以達到國家資通安全、促進數位經濟發展及加速國家數位轉型的願景目的前進。
 
(本文刊登於2023/8/6 工商時報A6版)
關鍵字: 數位政策 ; 數位經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