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泥之別 - 評Joost與Hulu之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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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出版日期
    12月28日,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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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憑藉著寬頻網路成熟而興起的Over the top影音服務日漸茁壯,不論是PC-based或TV-based的OTT服務皆威脅了提供數位電視與IPTV服務的有線電視與電信業者之地位。在各方勢力的相互競爭,搶食市場大餅情況下,孰能立足尚待觀察。

其中,在眾多PC-based OTT影視服務相繼崛起態勢下,Joost利用P2P技術提供網路影視服務,風光進軍全球網路影視市場,但因經營方向有誤、業務轉型後依然欲振乏力而黯然易主。而由傳統媒體廣播業者合資成立,草創初期被稱為“小丑公司(Clown Co.)”的Hulu異軍突起,短短兩年時間躍居為美國網路影視市場僅次於Youtube的影視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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