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電共生的法律框架及經濟抉擇
  • 465
  • 出版日期
    06月23日, 2021
  • 作者
    王柏霳
前言

我國積極推動能源轉型,計畫於2025年達到20GW之太陽光電裝置容量,其中12GW為地面型太陽光電,為達成此一目標,初步預估約需1.2萬公頃以上之土地,惟都市土地有限,從而釋放農地相關空間、進行農電共生,將成為不可避免之選項。

然而農電共生於我國實務上之推行,往往因相關農業法規錯綜複雜之框架以及繁瑣之限制,導致實務從業者動則得咎、進而望之卻步,抑或不得不規避法規限制,對於我國再生能源之發展以及高齡化農業之再生,可能皆有不利影響。

有鑒於此,本文章擬針對我國農電共生實務上可能衍生之議題及相關法規進行梳理,以期能夠讓實務從業或預計進入農電共生領域之讀者釐清我國農電共生的法律框架,同時避開相關不利處分,並研擬相關合適之商業模式。

目錄
    再生能源發展與農業發展之折衝
    農電共生的法律框架
    農電共生的經濟抉擇
    結論
圖目錄
表目錄
    表一、四大類太陽光電設備於各類農地之設置容許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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