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觀測》台灣區塊鏈技術應用3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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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6/08/16

金融科技FINTECH受到金融暨科技領域高度重視,在眾多應用服務中,其中以區塊鏈(BLOCKCHAIN)技術受到各國大型金融機構及國際科技大廠為最,以43家金融與科技機構組成的R3聯盟最具代表性。

區塊鏈源自比特幣(BITCOIN),是一串使用密碼學方法產生的資料塊鏈結,每個資料塊都內含該次比特幣交易資訊,以驗證資訊的有效性(防偽)和其後的區塊生成。該系統提供了一種無須信用的信用機制,僅利用系統本身運作方式即可實現信用。

區塊鏈技術發展可分三階段:

─1.0階段是透過區塊鏈技術為基礎所創建的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體系,基本上就是具備加密特性的數位貨幣或支付系統為其主要應用;

─2.0階段則是能夠自動執行合約條款的電腦程式,即智慧契約;或以區塊鏈為基礎的可交易資產,即智慧資產。本階段主要應用領域為貨幣以外的其他金融領域應用或與資產有關的註冊、交易活動。諸如股、債、產權的登記及轉讓,證券與其他金融商品合約的交易與執行等。

─3.0階段聚焦超越貨幣、經濟與市場活動,更為複雜的智慧契約,主要應用在社會治理領域,如身分認證、公證、仲裁、審計、物流、醫療、簽證、投票或網路架構、網域名稱使用等。

由於比特幣受矚目,驅使不少參與者思考區塊鏈技術可能帶來的其他應用機會及可能性。總體看,區塊鏈1.0應用最成熟,區塊鏈2.0相關應用已有不少新創公司、金融業者或科技廠商提出各式應用解決方案,至於區塊鏈3.0的相關應用仍處於萌芽期,產品或解決方案多為概念或驗證層次。

此波全球區塊鏈熱潮下,台灣民間新創業者、金融機構或政府方面均動作頻頻,惟在區塊鏈技術的應用方面的挑戰不小:

首先是技術發展,當前國際上區塊鏈的技術發展走向聯盟體制與開源開放平台,包括R3聯盟、LINUX基金會的超級帳本(HYPERLEDGER)計畫,或是乙太坊(ETHEREUM)等。

科技大廠除分別投入各聯盟、平台之外,微軟、IBM或AWS也透過雲端平台建立區塊鏈應用的生態系,著眼未來發展;台灣廠商在規模與資源均較國際大廠小,在底層技術發展上僅能追隨,注意國際機構其動向。

在政策法規方面,新興技術往往對現有法規產生挑戰,通常相關法規的制定其步調甚緩。觀察目前所提出之區塊鏈技術各項應用服務中,有相當大的比例需要針對現有的法規法條進行調整、甚至重建,都將影響推展。

最後在廠商競爭方面,國際多家跨國機構成立R3聯盟,也有中國大陸自主建立的金融區塊鏈合作聯盟,顯示在競爭激烈的環境下,相互合作有助建立主導地位,發揮加乘效果。惟台灣金融環境長久以來存在過度競爭的境況,能否透過合作帶來事半功倍之效,端視經營者的策略考量。

綜觀區塊鏈應用領域廣泛,但台灣資源有限,在推進區塊鏈技術應用方面,應審酌己身產業優勢與應用需求切入:

契機1.發展具本地特色之應用服務

不論區塊鏈1.0的虛擬╱數位貨幣、區塊鏈2.0的金融╱資產交易,或區塊鏈3.0的各項應用,均可因地制宜建立專屬本地特色的區塊鏈應用服務。

契機2.建立基於領域知識的垂直解決方案

隨著區塊鏈技術成熟,市場對區塊鏈各項應用需求增加,將帶來中間層業者,即解決方案建置商的市場機會。惟有鎖定特定應用領域,建立該領域的垂直區塊鏈技術解決方案,方能長久立足,提供系統整體輸出的機會。

契機3.打造內嵌應用服務的物聯網裝置

價值鏈當前趨勢,由製造為中心轉向以服務為中心,硬體裝置作為載體,角色必要但非關鍵,如何透過軟體作為實現工具,維繫服務應用的商業模式才是關鍵能力。故而在萬物聯網時代,利用智慧契約技術,打造內嵌特定應用的物聯網裝置,台灣仍可維繫傳統製造優勢,並提高整體價值。

(本文刊登於工商時報2016/08/16 D4版)

關鍵字: Fintech ; 區塊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