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舊金山監事會於2019年5月14日通過「Stop Secret Surveillance Ordinance」(停止秘密監察條例)的提案,為全美首例禁止舊金山市警察或其他政府機關,在公共場所使用臉部辨識技術執行公務,直接立法禁止人工智慧技術的應用,並於2019年6月底正式實施;而歐盟GDPR(the EU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也針對個人資料制定法律,已於2018年5月正式上路,也直接影響到數據需求高的人工智慧技術發展。雖然各國均認同人工智慧為未來之趨勢,但亦擔心個資外洩以及演算法的預測有偏見,故均著手提出相關法規加以限制。本文將由美國、歐盟以及中國大陸提出與人工智慧發展相關之法規,分析對於人工智慧後續發展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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