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上週美國奧瑞岡州波特蘭市(Portland, Ore.)地方法院判決,AT&T必須開放其有線電視線路供用戶選擇其所想要的ISP。也就是用戶有權選擇@Home以外的Broadband ISP。在一般撥接的電話網路上似乎習以為常的事情為何在有線電視網路上卻行不通呢?主要的原因是當初有線電視業者為了提高其產業競爭力,幾家有線電視多系統經營業者(MSO)共同出資成立了@Home,因其利用有線電視的寬頻網路,為了有別於一般的播接服務ISP,他們自稱為Broadband ISP,並且在其自家的有線電視系統中做起獨門的ISP生意。由於有線電視網路的雙向建設投資相當龐大,所以這些MSO只願意自己投資的@Home經營此項服務,並且堅拒如:AOL的要求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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