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動生活三大導向:娛樂、均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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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3/05/28

資策會MIC產業分析師楊政霖表示,行動App的多元化應用內容,讓使用者可以直接透過行動裝置,同時進行數位娛樂及商務活動,因此在不知不覺中,改變自己的數位生活型態,每位消費者對行動App的使用需求及應用差異,形成不同應用族群的生活樣貌,若業者能夠為各族群設計專屬的娛樂及商務App應用,或許是個具發展潛力的利基市場。

娛樂導向族:娛樂 >工作,以娛樂為主要的使用行為

「娛樂導向族」占行動生活族群的57.1%,是行動裝置的重度使用者,非常重視娛樂App,使用行動裝置的娛樂性質高於工作性質,使用目的以打發時間、紓解壓力為主要。此族群以30歲以下的使用者最多,占54.5%。

均衡導向族:娛樂 =工作,均衡的運用娛樂及工作App

「均衡導向族」占行動生活族群的20.7%,擅於利用行動裝置與娛樂類App打發時間、紓解壓力、解決日常生活所需及人際互動,同時也重視能夠提升工作效率及生產力的App,也擅長利用行動裝置上網查詢工作所需的資料、收發Email或傳遞資訊等,使用行動置的娛樂性質,幾乎等於工作性質,均衡運用兩類型的行動App,此族群的月平均可支配所得高於兩萬元以上者,占31.1%。

工作導向族:娛樂 <工作,重視效率且持續強化自我工作效能

「工作導向族」占行動生活族的22.2%,會自行選購具有工作生產力的App,並搭配使用公司所配置的平板電腦或使用公司內部營運相關App,以提升自己的工作效率。此族群重視使用具有移動性的行動裝置,以強化工作效能,偏好運用「商用App」及「工作生產力App」來改善工作效率。此族群以41歲以上的使用者最多,占32.1%。

資策會MIC 所進行的2013「台灣數位生活型態與消費趨勢」萬人大調查,係針對台灣地區會使用網路的消費族群,調查他們的數位生活型態,藉以瞭解其消費行為模式,運用具有管理機制的線上調查系統進行調查;調查期間為2012年12月至2013年03月,共計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0份,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0.95%。並針對5,000份有效樣本,進行行動生活族群之篩選,符合條件者達2,347份;其中「娛樂導向族」1,341份、「均衡導向族」486份、「工作導向族」520份。行動生活族群篩選條件:行動裝置的持有狀態、App的下載使用經驗,以及行動裝置與App的使用意向。

關鍵字: 數位生活型態 ; 行動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