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創產業發展的迷思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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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2/01/12

第一個迷思:太重視文化創意,太輕視產業化發展

其實,文創產業的重點,應該是聚焦在那些可以被工業化的文化創意,而不是所有的文化創意。我們需要認清一個事實,不是所有的文化創意都可以被產業化。產業發展策略需要定位、有所取捨與聚焦,而非雨露均霑,人人有獎。我們需要盡快建立篩選的標準,才能進一步建構產業發展願景、藍圖與策略。

第二個迷思:太強調原創文本,太忽視加值應用

其實,加值應用的產業效益可能大於原創文本。熱門電影的周邊商品收入是票房收入的2-3倍,而票房收入是製作成本的2-10倍。哈利波特的原創是英國的、花木蘭的題材是中國的,但是拍片賺大錢的,都是美國好萊塢的電影工業。對應消費市場,重新詮釋原創文本的能力,可能比原創文本本身更具有產業價值。

讓原創叫好又叫座,才是產業發展的目的,提高讓產品叫座的本事就是加值應用的能力。產業發展不一定非要一條龍式的從頭做到尾,根據台灣產業優勢與特性,選擇最適合的價值活動來發展,才是真正的策略。我們應該盡快盤點文創領域的各個次產業,在產業價值鏈上慎選關鍵的價值活動來扮演。此外,台灣能否扮演西方文創產業進入兩岸市場的加值應用窗口,也應列入考量。

發展思維:鏈結文創與科技

我們都知道蘋果產品的成功,為科技產業帶來很大的震撼,蘋果的成功有很多因素,其中鏈結資訊科技的製造工藝與文化創意的美學體驗,創造科技人與文化人匯流的產業生態體系,是其致勝關鍵。台灣的文化多元包容、兼具傳統與現代,是東方文化現代化的最佳詮釋者。台灣的資通訊硬體製造獨步全球,從優勢延伸的角度,如何產生槓桿效益,應是產業發展政策的重點。

過去,台灣的科技發展重點,多集中在工作生產力的提升,解決的是標準作業流程的問題。未來,可以思考如何聚焦在內容創造力的展現方面,協助解決美學表現的問題。以科技軟實力展現藝術美學,將台灣從全球的資訊產品製造中心轉型為東方的數位文創中心。不僅為資訊產業找到新藍海,從提升效率的科技到協助創意敘事的科技。同時,也為文創產業找到一個新引擎,透過數位敘事技術,加快創意的展現與商品化。此外,結合多媒體雲端運算與網路社群,針對下世代年輕族群,發展跨文化的題材文本,更是建構科文人才匯流、內容創新擴散的必要機制。

當務之急,我們需要兩套標準

一套用來支持文化創意,一套用來推動產業發展。切忌將兩者混為一談,多舉辦活動可以活絡文化創意,但是不見得對產業發展有幫助,產業發展需要的不只是創意,還要有很好的創意管理、資金投入、市場敏銳度,以及對應年輕新世代的新敘事能力。

能否國際化,是檢驗台灣文創產業發展的關鍵。近年來,韓國設計韓流指數,針對目標市場進行統計分析,回饋給文創業者進行內容題材的創作,有系統的進行工業化,值得我們借鏡。當我們在慶祝國內票房創新高的同時,更需要提醒自己的是:創造海外營收,可能才是產業發展的重點。台灣的資源不多,人才數量是最大的限制,文創產業的發展不必然是獨立發展,借力使力,趁勢擴大,善用科技產業的核心能力與產業基礎,恐怕是文創產業不可或缺的發展思維。

關鍵字: 文創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