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路P2P借貸產業發展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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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4/12/15

根據國際證券事務監察委員會組織(The 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Securities Commissions, IOSCO)發佈的一份有關群眾募資的報告顯示,2013年全球P2P借貸市場規模接近64億美元之譜,其中光是美國就接近30億美元,另兩大市場則是中國大陸跟英國,也有超過10億美元的市場規模。P2P借貸產業能在數年之間席捲美、歐乃至於中國大陸,除了得力於網路產業的蓬勃發展之外,其準確地填補了微型金融市場的空白也是重要因素之一。

根據中國大陸平安集團的陸金所(P2P借貸業者)所發布消息顯示,自該公司2014年起開放台港澳居民註冊會員後,其目前註冊會員中有近千位會員為台灣人;融資總額約有一成以上來自台灣,充分顯示台灣在網路P2P產業市場的發展潛力驚人。

在發展契機方面,由於金融活動許可涉及主權行使象徵,各國各地對金融許可以及金融規範的差異頗大,目前該產業的主流業者都是偏向提供區域型的借貸服務,無法脫離地方金融法規的限制,有利於本地業者發展。其次是台灣具備良善的網路環境以及成熟的電子商務市場,加上台灣持續的低利率環境,無疑是發展P2P借貸產業的溫床。

在台灣特有的利基環境與法規管制下,本地業者可以幾個方向為基礎開展本地化的P2P借貸產業。

首先在P2P借貸的運作形式中,屬於小額的無擔保信用貸款占了不小比例,所以如果發生壞帳,則是沒有任何擔保品可供處理。因此為解決債權人可能發生的壞帳,其額外提供履約保單給債權人,作為確保部分或全部債權之用,讓履約保險的銷售也成為業者的利潤來源。由於台灣的保險業務發展蓬勃且成熟,業者可以此為基礎切入P2P借貸領域。

其次是台灣特有的互助會運作模式,早在民間集資活動中行之有年,業者亦可結合銀行業者將此模式轉化為網路運作方式,不但提供銀行的擔保,也將傳統借貸引入新興網路媒介,提供新的業務範疇。

事實上包括借貸雙方的佣金收入、銷售履約保單的利潤、產品包裝處理的利差、壞帳處理的回沖利益或是二級市場交易服務費等,都是業者欲發展P2P借貸市場可以參考的營運模式。甚至在面對兩岸間特殊的金融環境時,結盟大陸P2P借貸業者,對於兩岸資金的互相流通服務上更可搶佔先機。

關鍵字: 網路金融 ; P2P借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