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生活型態三大驅力:行動、連結、創造
軟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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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3/05/28

資策會MIC資深產業分析師姜漢儀表示,業者推出愈來愈多迎合消費族群特性的行動應用服務,將會驅動消費者更快速的建立使用與依附習性,會更習慣於使用行動應用軟體來解決日常生活所需,並逐漸將實體環境中的社交行為與虛擬環境結合,展現較過往更加活躍的數位生活型態。

行動力:加速創新,帶動全新的匯流體驗

「行動力」是受到行動載具與行動服務的共同驅動所形成,調查結果顯示,台灣網友擁有智慧型手機的比例,從2011年的38.3%,提升至2013年的73.6%;擁有平板電腦的比例,從2011年的5.7%,成長至2013年的29.5%;使用手機上網的比例,從2011年的41.1%,躍升至2013年的79.2%,並同時帶動社群、即時通訊、閱讀、遊戲等行動應用服務的發展。

資策會MIC資深產業分析師姜漢儀表示,快速發展的行動服務,已經對網友產生極大的影響力,幾乎掌控了網友在與行動應用相關的日常活動、興趣及意見,例如,喜歡用圖文及視訊的溝通方式來取代電話溝通、習慣使用行動App來解決日常生活所需,而網友的行動力,將會加速內容與內容的匯流、內容與平台的匯流,衍生消費者更多元的匯流體驗。

連結力:「主動串連」的消費生活、「虛實社交」的工作生活

根據資策會MIC的調查顯示,50.5%的網友認為,跨載具、跨平台對數位娛樂而言是相當重要的,隨著網友對於網路娛樂(如行動遊戲)及虛擬商品(如道具、貼圖)的體驗值持續提升,在消費連結上就會愈來愈傾向「主動」串連,網路分享已經成為網友在消費後的經常性網路活動。

資策會MIC的調查指出,54.3%的網友認為,擁有隨時上網聯繫客戶、同事的能力是重要的,顯示消費者已經充分體驗網路的連結特性,在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展現高度的「虛實社交」連結力,而娛樂社群也因為網友的「連結力」使用習慣,也同時呈現出工作社交的價值。預期未來,商業與娛樂社群的使用界線會愈來愈模糊,即時通訊應用將成為消費族群在工作虛實社交中的重要推手。

創造力:行動APP驅動,網路空間成為族群發表舞台

根據資策會MIC的調查顯示,有超過30%的網友,知道應該如何運用社群社交平台,經營自己的獨特風格,進而建立個人品牌,2011年有24.2%的網友,喜歡運用部落格或社群網站分享事物或發表意見,至2013年已經提升為38.8%,顯示消費者懂得充分運用自主媒體創造內容,並依賴行動載具平台,隨時隨地發表自我的生活形態樣貌。

資策會MIC 所進行的2013「台灣數位生活型態與消費趨勢」萬人大調查,係針對台灣地區會使用網路的消費族群,調查他們的數位生活型態,藉以瞭解其消費行為模式,運用具有管理機制的線上調查系統進行調查;調查期間為2012年12月至2013年03月,共計回收有效樣本數10,000份,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為正負0.95%。並針對5,000份有效樣本,進行AIO (Activity, Interest , Opinion)族群區隔分析。